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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懷念寫作文這檔事,我是說「用筆寫作文」,

而不是像現在這樣,十根手指批哩啪啦的。

好久沒看到那種,滿滿格子的作文紙,四百的、五百的、六百的。

滿滿的格子,滿滿的字。

一來我自認字算漂亮,二來也還算會虎爛;

整張作文紙寫完後,就會很有成就感。

現在的人,是不是真的都不太愛提筆寫字了?

看著冷冷方方的新細明體、標楷體,管你心情再好再壞再怎麼用心,

螢幕上出現的就是這樣方方正正的字,缺了血肉的字。


如果去翻小時候的作文本,同一篇越到後頭,字就會越來越龍飛鳳舞,

越寫越大,然後越寫越醜;通常這就意味著,時間要到,該交了,

不然就是已經寫到不耐煩,開始亂寫了。

不過呢,亂寫,也是很有感情的。


面對電腦寫文章,我發現最大的問題就是,很容易丟三落四,前文不對後文,

不知怎麼的,在打字可能遠比寫字更快的情況下,反而很容易造成思緒不連貫。

老實說,我並不是很愛用電腦打文章寫報告。


聽說現在聯考作文不算分是嗎?據說現在學生很少寫作文。

少寫作文少寫字的後果,現在小孩寫字還真的是越來越醜,文筆也越來越詭異。

還記得高三有一回回到老媽學校的辦公室,

在裡頭晃啊晃得就翻起某國文老師桌上學生的作文本,真是有趣得令人嘆為觀止;

看過了小男生的,看不下去,本來以為女生的本子應該會乾淨漂亮些,結果不然,

完全顛覆了我小時候對女生作文本的印象。

那時候就在想:「要命,這樣以後要怎麼寫情書咧?」

還是現在都不來這套了?

怎麼辦?可是我很愛來這套耶!

(不過苦無機會使用,我都寫給自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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